揭開共享單車的畫皮:其實就是一家沒有牌照的攬儲金融公司!
導語 :在一群大眾,如你我,正準備為共享單車的“最后一公里”生意鼓掌時,突然發現,這些創業公司,其實就是一家攬儲金融公司(還沒牌照),隨時可能會拿走我的錢,用在其他地方。
徹底明白了。
押金200,平均有6-10個人把押金留在APP里(你不會每次用車都把押金拿進拿出的,對嗎?這是利用你的懶惰),那么就有1200-2000元停留在這輛車上。這輛車的購入單價,我不太清楚,但目測估計不會超過200元。而富士康工廠化生產大規模介入后,可能只需要100元。
于是,每一輛共享單車,要生生從市場上拿走至少1000元。如果投放1000萬輛車,那么就是100億元的存款。奶奶個熊,這不是一個農村信用社嗎?
100億的現金,可以派生出500億的借款(你腦子可別想著100億元去投資國債,每年3%的回報喲),這是金融基本的套路。500億投資市場上,每年是35億的穩妥收入,刨去利息、運營等費用,10-20億利潤,是有的。
一年掙10-20億純利潤的生意。中國有幾家上市公司能做到?怪不得能估值上百億!
再微微目測下,這里面應該還有大量的廣告信息:甭管是打開APP,還是貼在車上的。這里有多少錢?不知道,找個張貼小廣告公司的經理,一問即知。
呵呵,如果地方政府好大喜功,要“跟上時代”,愿意給單車公司以“綠色補貼”,奶奶個熊,那創業者更美死了。
其實,這估值百億的套路里,還有每一個用戶的基本信息,更值錢。剛才說了。1000萬輛車,那可是1000萬人的信息:賬戶信息、路線信息、住址信息。我是做金融的,直覺的一個就是:賬戶,得賬戶者得天下,這好像是國泰君安的老總、后來去了銀聯的萬建華所說,我完全贊同。
有了賬戶,共享單車公司會好好收拾用戶的金融投資的,你放學后,給我等著。
有沒有牌照,不知道,誰TM關心這個?這些公司背后不是有強大的股東嗎,讓他們去和監管慢慢搞定。原來明顯處于非法運營的專車服務,后來不都合法了嗎?
以后合法就行,現在無所謂。
我想起當年的股票配資生意,多辛苦,多創新,互聯網化的融資融券。因為股災,被連累而退出合規的歷史舞臺。怎么我們就不能共享資金呢?怎么就不能共享股票交易的最后一公里呢?我也怒了。
這些共享單車,占據大量公共場地,他們向我、向你付費了嗎?我生生的厭惡這些創新,因為這些創新,都是在消耗大量公共資源的基礎上,拿走每個人的私人信息,進而做起了金融生意(實質性地,有非法融資之嫌疑)。
就醬。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觀點,咱們拭目以待。方便,有那么便宜的方便嗎?(吳小平)
(來源:天天快報)
共享單車“免費騎”?就是靠押金與充值來圈錢
自古商業領域“買的沒有賣的精”,在所謂“共享單車”實為“互聯網+租賃單車”領域更是如此。
眾所周知,不論是ofo單車,還摩拜單車,如果用戶未支付押金,是無法獲取解鎖密碼或掃碼解鎖的。
簡單說,民眾想要免費騎ofo或摩拜單車的前提是,首先要支付押金,其中,ofo單車的押金標準是99元/人或賬號,摩拜單車的標準是299元/人或賬號。
因此,這些共享單車平臺的“免費騎行”或“免費大戰”,越多人的參與體驗,平臺就能歸集越多的押金,參與體驗的人體驗或周期越長,平臺占用押金的時間也就越長。
這與滴滴、優步、神州、易到等早期的“補貼”大戰可謂“天壤之別”,網約車的補貼、燒錢,是無條件真燒錢;而單車平臺的免費大戰,其實是附條件的免費。
更重要的是,工作日期間,正常上班族的單車使用頻次一般是2次,所謂“免費”不過是少花2塊錢,但是,需要用戶支付給平臺99元或299元不等的押金。從籌資或歸集資金的角度來看,就單一用戶花2塊錢“借回”99元或299元,這個融資成本應該不算高。
此外,平臺在免費騎行活動結束后,輔助大力度的“充返活動”,還能吸引用戶支付更多的費用且繼續長時間占有押金資金。
因此,單車平臺的“免費大戰”,與其說是“燒錢”,不如說是“圈錢”,通過“免費騎”的活動,用一輛車從更多用戶手中歸集押金和充值消費金額。
單車消費陷阱多:可以不收的押金和無法退款的充值
不論在傳統景區單車租賃服務中,還是其他租賃服務中,收取押金確實是比較常見的做法。
從法律層面講,繳納或收取押金,目的在于對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起到一定的擔保作用。
既可以督促承租人或使用人正當使用房屋或自行車等租賃物,也可以確保發生不當損害時,出租人或債權人可以優先受償。
因此,作為“租賃單車”服務的摩拜單車或ofo單車,為了確保用戶正當使用其單車,面向用戶收取“押金”并不違法。
“收取押金不違法”,但不代表“必須收取押金”
在傳統租賃合同中,1)如果租賃雙方是相熟的朋友、同學關系,一般是不會額外要求收取押金的。2)如果租賃雙方彼此信任程度較高,一般也是不會額外收取押金的。
此外,在傳統景區單車租賃服務場景中,之所以必須收取押金,是存在用戶騎走不退還的風險。
而在ofo、摩拜等名曰“共享單車”實為“互聯網+租賃單車”的服務場景中,用戶每次使用都需要獲取密碼或掃碼解鎖,每次結束騎行必須上鎖才會終止計費,相當于解鎖用車,上鎖還車,因此,不太容易出現“騎走不歸還”的風險。
而這原本正是“互聯網+租賃單車”的技術優勢或創新所在,那么, 既然押金可以不收取,為什么各個平臺還要堅持收押金呢?
那只能理解為:各個平臺很看重押金這種形式的資金歸集功能。
此外,在充值及余額退還方面,很多單車平臺都存在明顯的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做法。
在充值環節,摩拜單車的充值最小單位為1元,而ofo單車的充值最小單位為20元。
其中,摩拜單車計費標準0.5元/半小時,ofo單車計費標準1元/小時,但ofo最小充值單位限定20元,涉嫌構成強制交易的“霸王條款”,明顯涉嫌侵犯用戶的公平交易權。
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十條規定,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。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,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。
簡單說,應當根據單車計時租賃收費標準,提供基準充值服務,比如最低充值單位為1元或0.5元。
而在充值消費環節,不論是ofo單車,還是摩拜單車,對于“充值”之后的金額,在用戶未消費完之前即“余額”,兩家平臺均不支持“余額退款”,此舉明顯不公平、不合理。
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十六條規定,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,不得設定不公平、不合理的交易條件,不得強制交易。
對此,工商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應加強對ofo、摩拜等單車平臺不當經營行為的監管和處罰,避免各類平臺設置不公平交易條件侵害用戶的合法權益。
LATEST NEWS
新聞中心
- 石材櫥柜設計尺寸大全2018-01-09
- 2016年瓷磚十大品牌排名最新排行榜2017-06-15
- 地板企業產品創新是關鍵 創新的同時保護創2017-06-15
- 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效力2017-03-15
- 名貴石材大全,達人們趕緊轉發給朋友吧!2017-03-15
- 揭開共享單車的畫皮:其實就是一家沒有牌照2017-03-15
0371-66008998
聯系人:林先生
手 機:015639008998
郵 箱:linliqun983@163.com
地 址:商都路五洲精品陶瓷城東區北排9-1號